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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文化部鼓励参加国际艺术比赛项目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2009-02-20 12:00:00     【字体: 】    

根据文外发(2006)17号通知精神,为转变政府职能,宏观指导和科学管理我国艺术团组及个人出国参加各类国际艺术比赛,推动我国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我部决定对我国艺术团组及个人出国参加国际艺术比赛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即不再出资组团和选派选手出国参加国际艺术比赛,而是采取定期公布我部鼓励参加的国际艺术比赛目录,并根据选手获奖成绩按照规定发放参赛经费补贴的方式进行宏观管理,使政府有限的资金以更广泛更公平地方式惠及我参赛选手。 
  自2006年通知下发以来,已经连续3年公布了《文化部鼓励参加的国际艺术比赛项目》,并对获奖选手予以补贴。《2008年文化部鼓励参加的国际艺术比赛项目》可通过登录文化部门户网站www.mcprc.gov.cn 和文化部外联局《中国文化网》www.chinaculture.org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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