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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一程多站”旅游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2009-05-31 12:00:00     【字体: 】    

关于“一程多站”旅游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

旅办发〔2009〕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


  为落实中央政府支持港澳的相关政策,使港澳能更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影响,经研究,现就《CEPA补充协议六》中“一程多站”旅游产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经营赴台旅游的组团社可组织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签注字头为L)的游客以过境方式在香港或者澳门停留,以便利内地及香港、澳门旅游业界推出“一程多站”式旅游产品。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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