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service@wshct.com

政策法规
文化部关于印发《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修订稿)等文件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2014-09-15 12:00:00     【字体: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中国美术馆: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国美术馆行业管理和分类指导,推动美术馆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繁荣文化艺术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求,文化部于2008年颁布了《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并于2010年开展了首次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工作。

考虑到近年来我国美术馆事业发展迅速,整体水平全面提升,文化部从当前我国美术馆事业发展的实际出发,经过认真研究,对2008年颁布的《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及评估标准等进行了修订。现将《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修订稿)、《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含《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评分细则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文  化  部                    

2014年9月15日            



点击下载:《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修订稿)

点击下载:《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含《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评分细则表》)


扫码访问本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