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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资讯
福建选拔培养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
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2023-12-07 12:00:00     【字体: 】    

近日,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福建省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选拔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方案》提出,在2020年至2022年全省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能人)队伍建设的基础上,从2023年至2025年,福建每年选拔培养30名左右全省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通过加强联系服务、实施项目资助、搭建交流平台、强化教育培训、鼓励创新实践等方式,持续推动福建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队伍增量培优。

《方案》明确,推荐人选须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应优先将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入选人员、文旅特派员、非遗工坊带头人等纳入推荐范围。推荐人选应在福建省从事乡村文化和旅游工作满5年,能带领引导当地群众传承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乡村群众文化活动,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业态和乡村旅游。鼓励推荐在闽参与文化和旅游领域乡村振兴战略的台胞台商参选。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采取组织推荐和专家评审的方式,把成长潜力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人才选拔出来。

《方案》提出,要加大支持力度,各级文化和旅游、农业农村部门要将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纳入联系服务范围,建立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信息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等活动,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搭建宣传推介和交流合作平台,举办“乡村文旅带头人讲乡村振兴故事”活动,出版《福建省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优秀案例集》,为带头人开展经验交流、建立合作机制等搭建平台。要注重“四轮驱动”,通过直接带动、创新推动、辐射联动和项目拉动等方式,引导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在带活乡村文化、带动文旅产业、带富周边群众、带强人才队伍方面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延长服务链、产业链,带动当地产业提质增效,为助推乡村振兴做出应有贡献。

《方案》明确,各级文化和旅游、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部门协同,统筹各类资源,加大支持力度,实施好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选拔培养工作。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经费列入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带头人的项目资助、宣传推介、联系服务、业务培训等工作。对于从事公益性项目(活动)或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的带头人给予适当的项目资助。将福建省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纳入各类人才项目评选推荐范围,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可制定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和激励措施。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本地区的入选人员跟踪管理、加强培养,要建立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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